【综述】
妊娠合并肺结核最近 来即使 在发达国家已较少,但在发展中的国家却并非不相对 易于 遇到 。在抗结核药物问世之前,结核病无论对孕妇及胎、婴儿均有不良危害 ,但从70年代以来,因为 抗结核药物的发展,则对孕期的肺结核病者 可有良效,使妊娠合并肺结核已不成为1个 较重 的异常 。360度健康网
【诊治】
若孕妇有低热、过瘦 、乏力、盗汗等特点时,应重视查找原因以排除肺结核的可能,并予胸部摄片、痰检抗酸杆菌以明确凿 诊治 断。
【治理措施】
1.加强产前继续健康 :大多数 病者 在孕前已明确凿 诊治 断而准时 治理,妊娠均可获很好 结局,如健康教育及孕期继续健康 的紧要 性未被普遍重视,个别肺结核重度病者 ,万一 怀孕可滋生不良结果 。
2.播散性或纤维空洞型肺结核未经治理者,应在孕6~8周内,行人工流产术后,经治理病的进程 稳固 后再妊娠。
3.药物治理:妊娠期已不主张应用链霉素。Dnider等1980年指明,在206例孕期应用链霉素治理肺结核病者 中,其婴儿有34例有听神经受累致使有听力减退或完整 丧失,因此 在孕期不可再使用链霉素治理。
孕期结核病的第1 线药物为异烟肼(INH)、乙胺丁醇,如再加用维生素B6则可避免 INH对胎儿潜在的神经毒性,因此 INH与乙胺丁醇在妊娠各期为首选药。第2 线药物则以利福平,氨硫脲或卡那霉素为主。利福平在孕16周接着 使用则更安全。用药的疗程为病的进程 基本继续 后,再持续应用1~1.5年。对于具有 高热、毒性特点突出 的病者 ,可用对氨水杨酸12g加于5%葡萄糖液五百 ml中,每日静脉滴注,保持1~2个月;待病的进程 好转后,再选取 联合抗结核药物治理。
4.产科处置
(1)孕期处置 :凡是病的进程 可令 妊娠者,抗结核治理和孕期继续健康 必需此外 去 。对较重 病者 应在结核病疗养院或家中对她们行孕期继续健康 体检 ,非凡 注重 精神安慰和鼓励,消灭 思想负担,有利避免 高血压等妊娠并发症。
(2)分娩期的处置 :产程开始更注重 热能的供给 和休息,避免 由热能供给 不足或精神绷紧 而引发 的宫缩乏力。第2 产程多需产钳或胎头吸引器助产,以免疲乏过度使病的进程 加重。如需剖宫产者,均行硬膜外麻醉为妥。产后注重 出血传染 。
(3)产褥期的处置 :对于活动性肺结核产妇,必需延长休息和持续抗结核治理及大增 养分,并利用 预防 产褥期传染 。新生儿应与患母隔离,并准时 接种卡介苗。如果产妇为播散性肺结核病者 ,则其婴儿需用INH每日15~20mg/kg,保持1年;如果结核菌素表皮 试验及胸片均阴性,则可用卡介苗;如表皮 试验阳性而胸片阴性,则需继用INH1年;如表皮 试验及胸片均为阳性,则需另加他抗结核药物。